胡平:点评傅高义的《邓小平时代》(上)

【新唐人2013年1月4日讯】(一)

不久前,吴稼祥在微博中透露,哈佛大学汉学家傅高义(Ezra F.Vogel)撰写的《邓小平传》(英文原著的书名是:Deng Xiaoping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a)大陆简体字版,北京的三联书店近日获准在大陆出版。此前,三联书店报批半年没有音讯,因为其中三章涉及“六四”内容,负责审稿的中央编译局曾要求将这三章内容全部删除。吴稼祥微博说,涉“六四”章节,现在“只需删去一章”。

有人把这件事解读为“习李新政”的一个迹象,我觉得这和新政不新政未必有什么关系。还在2012年“六四”之前,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就出版了傅高义这本书的中文本(书名《邓小平时代》)。诚如此书译者冯克利所说,他原来就“揣摩着这本书应当可以被当局接受”。傅高义本人对这本书在大陆出版更乐观。之所以遇到一些麻烦,并不是因为这本书的叙述以及观点为当局所不容,而是因为它触及到了“六四”这个敏感的话题。23年来,在大陆,“六四”是个禁忌,不准公开言说,说好说坏都不准说。傅高义的书虽然是在为邓小平“六四”开枪做辩解,对当局无害甚至有利,但毕竟是突破了禁忌。它多少会使得一个被遮罩多年的问题浮出水面,变成一个可以公开言说的问题--当然,这种开放将是有限度的。

(二)

傅高义说,他写这本邓小平传,是力图用客观、中立的态度去叙述邓小平的政治生涯;其中并不包含对邓的行为作出道德判断,他只是在叙述中贯穿了他对邓的思想与行为的了解和理解。

依我之见,傅高义这本书,其实也包含了若干道德判断。对于作者的这些道德判断,我是很有异议的。不过眼下我不打算谈这方面的问题。我要说的是,傅高义对邓小平想法和行为的了解和理解基本上是不对的,是错误的。

让我先从“导言”里的一句话谈起。

在“导言 这个人和他的使命”里,傅高义写道:自从邓小平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国支部,“此后,直到七十多年后去世,他一直是一个坚定的共产党人”。

傅高义的这一论断实在令人惊诧莫名。

何谓共产党人?按照《共产党宣言》(这是邓小平加入共产党的入门读物,也是他最熟悉的一篇共产党经典文献):共产党人就是要消灭私有制;坚持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阶级斗争,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到处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如此等等。

难道傅高义真的认为,邓小平直到晚年仍然在坚持这些信条吗?

任何对邓小平的生平略有所知的人都很容易发现,邓小平的思想与理念在晚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若干重大问题上与先前甚至截然相反。傅高义说:“邓小平是20世纪最伟大的一个人,因为他改变了中国这么一个大国的命运。”在这里,作者所说的“改变了中国的命运”,基本上是以毛泽东时代作参照的。然而,邓小平不只是属于邓小平时代,他也属于毛泽东时代。邓时代的中国之所以相比于毛时代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因为晚年邓小平的思想与理念相比于此前的邓小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三)

作为改革家,邓小平与古今中外其他的改革家都有所不同。其他的改革家基本上都是第二代或第N代(N>2)。他们要改的制度是他们的前人建立起来的制度,邓小平要改的制度却是他自己参与建立的制度,并且他在参与建立的过程中不是扮演一般的跑龙套的角色,而是领导者的角色。

傅高义这本邓小平传记,对邓的前大半生写得极其简略,600页正文,从1904年到1969年这65年生涯只用了区区28页。就从这简略的叙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搞暴力革命搞血腥共产方面,邓小平是个很厉害的领导人;邓小平在西南地区搞土改,要比叶剑英在华南地区搞得更残酷;1953年,毛泽东因为嫌财政部长薄一波在评估资本家的税额时心太软而撤掉薄的职务,命邓小平取而代之,可见邓在打击资本家时也相当强硬;1957年毛泽东发动反右斗争,邓实际上是第一线的总指挥;1958年,毛泽东发动大跃进,邓小平坚决贯彻执行,直到第二年出现全国性的大饥荒才改变态度,等等。

这就说明,1949年后中国形成的一套制度,邓小平是最重要的建造者之一;在毛时代中共犯下的严重罪错中,邓小平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或许别人不清楚,但是邓小平自己一定是清楚的。就拿经济改革来说,邓小平一定很清楚,共产党现在要改掉的东西,就是当初他们革命所建立起来的东西;共产党现在要恢复的东西,就是他们先前革命所打倒的东西。

邓小平曾经讲过:“改革是第二次革命。”那么,什么是第一次革命呢?当然是指1949年那次革命。这就是说,改革不是改别的,改革就是改掉1949年那次革命。

通常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起点是安徽小岗村。1978年,小岗村18位农民立下生死状,在土地承包责任(即分田到户)书上按下红手印。不过,按照《大逃港》一书的作者陈秉安的说法,这个起点应该是广东沿海的宝安县,是深圳河上历时30年的百万人“大逃港”,催生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作者引用深圳(原宝安县)老百姓的话:“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我们用脚投了一票!”实际上,早在1979年中共决定开办经济特区之前,已经存在着与内地不同的、实行着某些“特殊经济政策”的开放地区。

这就说明,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来自于民众的自发行动,而且从一开始就明确地指向被中共当局一向被视为大敌的资本主义。当中共上层改革派认可了民众的自发改革,那也就说明,他们从一开始就清楚他们要改的是什么。

我听说这样一个故事。1979年,袁庚奉命到广东深圳的蛇口,创办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蛇口工业区。袁庚是深圳人,30年前他曾以解放军炮兵团长的身份带兵“解放”深圳。在赴蛇口就任前,袁庚的儿子问父亲:30年前你带兵占领深圳,把那里的私有制变成公有制;30年后你又到那里去搞特区,要把那里的公有制变回私有制,那你是在干什么呢?袁庚沉吟半天无语,然后说:唉!总不能让中国人老是这么穷嘛!

袁庚父子能清楚意识到的事情,难道邓小平意识不到?

其实,关于这一点,当时不少人都意识到了。80年代中期,就有中共中层干部说:“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谈到邓小平提出的著名口号“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山西一位老农民说:“解放前,我们村有一户地主两户富农,已经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是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当初何必用暴力推翻国民党政权,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何必打倒地主打倒资本家,消灭整整几代经济精英?邓小平不会不清楚,昔日革命的赫赫功业,如今都变成了累累罪行。

(四)

傅高义在《邓小平时代》一书的最后一章里写道:“邓小平于1992年退出政治舞台时,完成了一项过去150年里中国所有领导人都没有完成的使命:他和他的同事找到了一条富民强国的道路。在达成这个目标的过程中,邓小平也引领了中国的根本转型,不论在它与世界的关系方面,还是它本身的治理结构和社会方面。在邓小平领导下出现的这种结构性转变,确实可以称为自两千多年前汉帝国形成以来,中国最根本的变化。”

傅高义一笔抹煞了非共产党人,包括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在推动中国现代化转型的成就。事实上,中国人早就找到了现代化的道路,只是由于共产党的革命和夺取政权,才中断了这条道路。傅高义不妨盘点一下,看一看邓小平在经济改革中破除的东西,有几件不是1949年中共掌权后才搞起来的?邓小平在经济改革中建立起来的东西,有几件不是1949年以前本来就有的?就连中共实行的出口加工战略,难道不也是跟台湾国民党学的吗?是的,今日中国大陆的GDP已经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但是大陆的人均GDP只有台湾的1/4;如果大陆的人均GDP达到台湾的一半,大陆的GDP就超过美国了。我们很有理由假定,倘若当年共产不成,民国犹在,现在的中国何止世界第二,早就世界第一了。

2007年3月,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物权法。我们知道,早在1993年,也就是邓小平1992年南巡之后第二年,有关部门就提出了物权法草案。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就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2004年3月,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就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写入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些都被视为中共经济改革的重大进展。可是我们不要忘记,早在1929年,中华民国就已经制定一部物权法了。

中共通过物权法,引起诸多评论,其中,鲍彤的评论最精辟。鲍彤说:物权法的通过,“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主席毛泽东1953年提出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那条《总路线》,以及它的全部理论和政策的最终破产,意味着在折腾和徘徊了半个多世纪,转了个360度的大圈子之后,中国依旧回到了原点”。鲍彤指出:“中国近50年来,不,其实是近80年来的历史,应该彻底改写。这就是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的伟大的启蒙意义。”

假如鲍彤说的不错,那么,傅高义的《邓小平时代》不是也应该彻底改写吗?(未完待续)

原载: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95期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