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3日电)国民年金首次依法对不帮配偶缴保费者开罚,内政部今天表示,目前开罚59人,都是年收入新台币100万元以上的对象。
国民年金开办4年,劳保局近日首度依法开罚不缴保费者的配偶。内政部社会司副司长陈素春陈素春指出,国民年金法第15条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无法当期缴纳,可申请分期或延期缴纳,此外,配偶须负连带责任,若限期无法缴纳,可罚新台币3000元到1万5000元。
陈素春说,有些被保险人无法缴纳,可是配偶收入不低,内政部和劳保局这次筛选被保险人配偶年收入100万元以上,被保险人却从国民年金开办以来都未缴保费、也未申请延期或分期缴款的对象,最后筛选出200人。
陈素春指出,经多次通知缴费,有129人已缴费,1人有正当理由,10人申请分期或延期缴纳,目前开罚59人。
她表示,未能当期缴纳者除可申请分期或延期缴纳,被保险人若符合配偶失踪、入狱服刑或家暴被害人等15项法规所列的正当理由,也不会被开罚。
她说,国民年金缴纳率目前累积将近58%,开办以来一直宣导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没有缴纳保费,若事故发生,还是无法领取相关给付,无法达到保险保障被保险人的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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