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苗栗县2日电)苗栗县刘姓、翁姓男子去年前往烧烤店和余姓男子发生口角,在被害人生殖器涂上酱料,将人殴打致死,今天被苗栗检方起诉。
苗栗地检署今天公布的起诉书指出,去年10月刘姓、翁姓男子在头份镇上一家烧烤店前和同样前来店里消费的余姓男子发生口角。
2人先徒手殴打余男头部、脸部及背部,余男倒地后,翁男手持铁椅猛烈殴击余男头部。
起诉书指出,余男头部外伤并颅内出血及骨裂、硬膜上出血、硬膜下出血等致命伤害。
起诉书指出,刘男再脱去余男身上衣物,涂刷烤肉酱于被害人生殖器,将失去意识的余男拖到路旁的机车格弃置,任其死亡,余男经送医急救无效,宣告不治。
检察官认为,刘男2人和被害人素不相识,只因酒后口角,竟殴人致死。2人饰词狡辩,否认犯行。苗栗地检署侦结,依杀人罪嫌提起公诉,请求法官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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