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31日电)国军自民国102年开始申报个人所得税,为降低冲击,除将官外,国防部已从今年起调整志愿役勤务加给1000至2000元不等。
基于租税公平及合理税制,国军官兵自民国101年1月1日起取消免税,并于102年申报。
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今天表示,免税取消后,造成军人实质所得减少,国防部依行政院指导,调整志愿役勤务加给的方式作为主要配套措施,并以“不减少大部分官兵纳税后薪资所得”为原则,以彰显国家照顾军人及其家属生活的一贯立场。
国防部指出,自民国101年1月1日起,调整志愿役勤务加给,将级军官不调整,校官、尉官、士官长、士官及上等兵每月调增新台币2000元,一等兵及二等兵调增1000元。
国防部说,除将级军官外,大部分的官士兵将不至于因纳税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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