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信之:2012年中国新闻及言论表达不自由状况观察

【新唐人2012年12月29日讯】 2012年的中国,专制的大墙并非密不透风,相对于五亿多网友来说,由微博撕开的口子依然在张大,更为迅速,网络言论相对纸媒等传统媒体来说具有较大的自由空间,比如新浪和腾讯微博上播撒了很多争新闻和言论自由的种子。当局对新浪微博监管严厉,这是因为新浪人数多,影响大,不过更为草根的腾讯微博借机则占了上风,删帖和监管稍微放松一些。如果受众不选择阅读纸媒,仅仅通过浏览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便可以了解中国瞬间发生的各种事件和网友踊跃表达的包括各种观点的尖锐言论,前提是不用翻阅网络防火墙就可以获得这些信息,而且比国外中文网站的更为快捷,很多网友是第一时间在现场发布信息(尽管有些信息不实或不全面,需要时间来验证和过滤、去伪存真)。官方把不受欢迎的尖锐言论或者试图掩盖的信息称为有害信息或者敏感言论,新浪和腾讯会在接到上级主管的指令后删除这些信息,但网友往往趁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差可以自发地无限转播,甚至转到国外的互联网站比如推特、博讯和脸书网,这样官方就再也不便于继续掩耳盗铃、装聋作哑了,国内民众也不再被蒙在鼓里了。

一、中国媒体有说谎的自由,没有揭丑的自由

2012年的中国新闻不自由状况,和以往没有多大的差别,主要的突破点是在微博上,官方媒体几乎还是一如既往地造假说谎,一旦不再说谎也基本上都是马后炮效应,他们全力为执政者掩盖过错和涂脂抹粉。

目前网上流传一条调查结果称:相信微博的人多于相信央视《新闻联播》等官方媒体的人。当然这些媒体还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基本都是造假和说谎大本营。比如重庆市公安局主导抓捕为重庆被指控涉黑老板辩护的北京律师李庄,后被定罪判刑,《新闻联播》例外地配合重庆当政的薄熙来和王立军,及时安排播出这一为薄熙来遮丑的新闻,可见该节目不是新闻节目,而是权力机关的喉舌,让其说谎造假,它就全力造假。2012年2月,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叛逃到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官方机构及其新闻媒体更是高调造假,无丝毫公信力,所谓“正常调整”主管政法的副市长王立军改任主管科教的副市长,所谓“休假式治疗”,包括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内的政府部门,几乎都是在编造假故事,当时并没有央视《新闻联播》对真正的真相进行追踪报导,或者揭穿。事后,这些媒体也没有检讨自己的失职,基本上扮演的是马后炮角色。

中国官方媒体都是各级宣传部的喉舌,一旦这些媒体的记者自作主张做一些大尺度的突破性调查报导,很快就会成为当局迫害新闻自由的新例子,哪怕这些记者是异地监督,回避本地丑闻,可一旦被权贵干扰,记者和所在媒体轻者受罚,重者开除。 2012年12月5日,上海办的《东方早报》发表稿件《兰州表哥袁占亭》,揭露这名涉嫌贪腐的兰州市长袁占亭戴价值20万元名表,质疑其巨额不明收入从何处来。在新浪微博上有爆料人周禄宝举报该市长的外甥女领着工资上大学,帖子说:“兰州市长外甥女,1990年生,2008年本科毕业参加工作,她是哪一年上学?2012年其便调入兰州工作,公务员编制。”12月6日,袁新亭市长所在的老家陕西省宝鸡市党委机关报《宝鸡日报》国内新闻转发该报导。为此惹怒宝鸡官方,该市宣传部下令处罚《宝鸡日报》当班副总编冯某,编辑部副主任刁某和责任编辑李某,各被罚款并待岗,电子版至今开天窗。该事件被宝鸡新闻圈戏称“因转稿获罪”。新浪微博还透露当地知情人消息,“因稿获罪”后该报社领导被四位宝鸡市市委常委约谈,报社内部开会学政治,停止负面报导。据说此事外泄上网令宝鸡日报报社领导颇为恼火,当即要求“开八次会不够,要开八十次,要触及灵魂。记者要去印刷厂搬报纸,周末上街卖报,写心得体会。”这就是当下官方媒体的新闻不自由现状,记者争取新闻自由,偏偏得到的是压制新闻自由。

不仅宝鸡如此,北京等地同样也不例外,记者一旦揭露本地和与本地利益有关的内幕,被追究没有例外。比如2012年7月21日,一场罕见的暴雨席卷了京津冀地区,微博称灾难中死亡人数为119人,但北京的官方媒体并没有如实报导,而是转为吹捧北京市委市政府如何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如何奔赴一线指挥抢险的马屁报导,并称“这场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胜利”,而本地网友和记者一旦说出真相就要被抓的危险;2012年10月,浙江宁波镇海因为PX项目引发民众的恐慌,不少民众采取静坐、拉横幅、散发传单、堵路、阻断交通等方式向当地政府表达不满,至少有上万人。这是继厦门、大连的PX项目之后,又一次因为PX项目发生群体事件,但是《宁波日报》等本地官方媒体选择性报导,宁波网友发起抵制宁波官方媒体的行动,并火烧宁波日报等泄愤,浙江、江苏、上海等周边的网友到宁波声援当地网友,但被所在地警察恐吓和威胁,禁止网友网上发帖声援。本地网友的发言多半删除,而且还有被警察找去谈话的。

网上发言被拘留和劳教,重庆是重灾区,不光被劳教的有网上说几句牢骚话的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还有政府工作人员不满网上发帖被拘留和撤职的。2012年12月20日《南方周末》揭露并证实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任职期间,谁人哪敢上网说重庆治安不好,就可能被收拾,即便是警察这样说也要被追究责任,因为权力压迫新闻自由,无法无天,王立军当政如此,继任者也是如此。这一现象说明在中国,中国媒体有说谎的自由,没有揭丑的自由,记者和网友要争取新闻自由,必须采取一些相对策略,比如本地的丑闻让异地的网友揭露,外地的丑闻由本地的网友揭露,此举被称为隔山打炮,一方面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可以有足够的时间让丑闻扩散和发酵,让更多的网友转发和媒体介入,因为纸里包不住火,最终该揭丑事件放大就能够保护当事人、爆料人和转发者的安全。
 
二、官府越腐败,微博反腐越给力,挡不住的网友揭丑力量

微博因其有随时随地发送图文、视频、录音的便利,称为网民反腐败的利器,也是网民争取新闻自由的最佳平台。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web3.0时代,电子数据化的图文音像视频等固定了海量的历史信息,云容量的电子空间似乎替代了一部分人脑,便捷的搜索、超链接和海量储存技术,让新闻内幕披露和信息互动变得越来越超强。人人是记者,人肉搜索时代,事实证明,此言不虚,网络“集群效应”和“放大效应”的特点,能将传统平面媒体时代分散于各处的孤立个体,拉拢到同一个页面、同一个帖子或同一条微博里,放大了新闻,使腐败分子望而生畏,甚至不少官员公开出场时不敢戴表,并感慨他们怀念没有互联网的日子。这一年,微博反腐提供了几个热点案例,比如“炫富门”:2012年3月,天津市西青区副区长李治阳被调查,起因是其女李颖在微博上发布诸多奢侈品照片,并被网友搜出“跨分数转校”、“免试特招进国土分局”等,李颖被称为官二代“坑她爹”的代表。再如“房叔门”:2012年10月,天涯网友曝光广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21处房产的帖子在微博上被广泛传播,经调查后,番禺区政府微博称,蔡彬瞒报房产,已对其停职。又如“性侵门”:2012年11月,黑龙江双城市电视台播音员、女主持人王德春微博实名举报该市人大代表、双城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孙德江要挟她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并称孙存在以权谋私、变相转卖公家资产违法乱纪等行为。双城市随后对此事展开调查。

还有一个比较轰动的“表哥门”,其中的陕西高官杨达才便是一个典型的微博反腐反出来的腐败分子。2012年8月26日,陕西省延安市一高速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导致36人死亡,赶到现场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背对烧毁的客车,面对事故处理人员微笑之时,被在场的新华社拍照,随后上网后网友发疯地热转,激起网民的愤怒。当晚,对杨达才的搜索焦点开始转向其佩戴的腕表称其“表哥”,网友揭露杨达才戴过劳力士、豪雅、雷达、江诗丹顿等名表,至少有五块,估值一二十万元。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杨达才承认,自己确有五块手表,每块价值过万元,但强调这些名贵腕表不是江诗丹顿牌。9月1日,湖北三峡大学在校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未得到许可。9月21日,陕西省纪委以严重违纪为名撤销其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前有“表哥”,后有“大陆的陈冠希”,前“腐”后继,在微博的作用下,一个接一个倒下,这一年影响最大的便是重庆雷冠希版“不雅视频门”:2012年11月20日下午4点多,一篇题为《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接受性贿赂与少女淫乱》的文章与视频截图,出现在一家取名为“人民监督网”的私人网站上。几小时后被转上新浪微博,引起被证实的实名微博主大量转发,时间只用了3天,63个小时,该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定为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王立军出任重庆公安局长是雷政富的保护伞和既得利益“同盟军”,王对雷的丑闻进行隐瞒,并对上网发帖的爆料人进行抓捕,这些遮丑行为应为薄熙来、王立军等有意而为。11月2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后,报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雷政富同志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

正厅级“雷冠希”倒下,被称为微博反腐“秒杀式”经典案例,速度之快,说明反腐败离不开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比如此前倒下的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深圳“猥亵女童”局长林嘉祥,剑阁“节约”局长曹正直,徐州“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被女主播揭发的黑龙江双城市人大代表孙德江等,都是网友发动,微博一转,围观一万,反腐一动,倒下一片。通过一些网络反腐的案例可见,微博反腐是一种“低成本的反腐方式”,但必须有制度上的保障才是最安全的,比如制定新闻法,信息自由法,并开放报禁,允许私人办报,取消中宣部,无论是记者,还是网友,以及所有公民,只要是有依据的揭露腐败信息媒体可以自由报导,网民也可以自发上网揭露,这样的反腐败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够受到法律保护。

三、动辄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实质是压制言论表达自由并且违宪

中国的官方媒体只是中共党喉舌,从来不争取新闻自由;网友反腐败,多是期待官员清廉,但多半并没有看到从制度上发腐败才是问题的实质。而网络上真正对中共制度存在问题进行尖锐批评的,却多半被控入罪,罪名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便是“颠覆国家政权罪”。2012年9月,因向中共提出政改要求的北京大学前副教授、知名学者焦国标遭到警方抓捕,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引发外界极大关注。焦国标原计划参加9月10日在韩国庆州举行的国际笔会第78届周年大会,被北京警方限制出境,警察在他家楼下看守他。9月11日,中国舆论对钓鱼岛被日本国有化事件进行关注时,焦国标以《中国缺政改,不缺钓鱼岛》为题在网上发表文章抗议,提到自己的人权被中共侵害。他写道:“你们剥夺我参加笔会的权利,又连带剥夺我恐怕不止十天的自由,你们不怕上帝惩罚吗?你们真是无神论者啊!一个如此肆无忌惮非法侵犯自己公民自由和权利的政府,它连指甲盖儿大的地方都不应该统治……别再东海上撑了,还是退回中南海吧,退回中南海搞政改。”9月18日,国际媒体权益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呼吁当局立即释放焦国标。当天,广东独立中文笔会会员野渡刚从韩国参加国际笔会年会回到家中,立即遭到广州警方传唤,当天下午被放回家中,其楼下由两名警察值班看守。他们被拘和传唤,皆是因言获罪。焦国标曾炮轰中宣部,指出中宣部是践踏新闻自由的祸首。国际舆论关注此事后,当局或因临近十八大而将原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拘留的焦国标转为监视居住,释放回家,但行动与言论仍受到严密控制。

政治言论一直是敏感言论,官方媒体一般回避报导,不过也有“脱敏”的时候,陈平福事件被中国国内媒体报导,最后在中共“十八大”后未追究刑事责任,而是撤诉获释。陈平福,生于1958年,原是一家国有企业子弟学校的教师,企业破产后,又因家庭欠债,加上失业,自2005年来在兰州街头靠拉小提琴卖艺为生。2007年以来因在网易、百度、搜狐、新浪、天涯等互联网上发布和转载关注政治话题的34篇敏感文章,2012年6月被警方监视居住,8月,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提起公诉。12月1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陈平福重获自由。陈平福的文章并不违宪,当局依刑法第105条的规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此罪的目的在于“颠覆国家政权”,即通过武装暴动之外的非法手段,以图推翻国家政权。而陈平福只是表达“对现状不满,发泄心中的不快”。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本身就是恶法条,早应该在撤销或废止之列,网民和公众舆论应在网络上加大呼吁废止力度,努力让人人参与呼吁,人人施压,争取早日把恶法废除。

总的来说,2012年中国新闻不自由状况依然十分严重,被抓捕的网络作者和记者也很多,遗憾的是由于公众能获知的信息不全面,至今尚不能提供一个完整的名单出来。但通过网络来看,新闻自由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争取新闻自由和言论表达自由的记者和网友们需要有智慧和耐心,需要付出更多的勇气和胆量,中国新闻自由总有一天会来到。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友的参与监督和表达,足以让公权力有了更大的压力,让贪腐分子恐慌,给社会生活带来了深刻影响,特别是微博比过去的QQ群、博客、论坛和聊天室更为便利和好用,互动快,传播速度快、发言门槛低,一旦有重大事件的证据和真相,可以迅速引发围观和大量转发,网友个人都是一个个“独立通讯社”式的“自媒体”记者,每个人都能用自己的信息和观点去揭丑和挖掘放大真相,并且受宪法公民权利保护,不是冲击法律底线,所以说越是真话、真相,在网络微博上就越有公信力。当然,网友发言必须对自己发布的信息和言论负责,这样就对争取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公民权利,新闻自由,不是天上自动掉下来的,而是一代又一代人争取出来的,每名记者和每名网友都有责任捍卫自己的这个神圣权利,新闻自由一旦实现,报禁解除,党禁也会解除,距离民主、自由、法治、宪政也就不再遥远了。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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