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电力:政府准与陆签核电协议

【新唐人2012年12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蔡筱颖巴黎27日专电)法国电力集团(EDF)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签订协议,被指转让核技术危害国家机密,法国电力集团生产部经理马舍诺(Herve Machenaud)说,双方签协议是经政府批准。

马舍诺在“巴黎人日报”(Le Parisien)指出,法国电力集团9月底在获得核政策委员会(CPN)明确的同意答复后,然后在8大核集团组织召开大型会议期间,正式签署协议。

马舍诺表示,核电合作条件是透明的,外界对协议可能导致技术转让和泄漏的担心没有根据,而且,法中核伙伴关系已有30年历史。

他解释,沙柯吉政府阻拦2011年法中协议草案框架的原因,主要是要求生产核反应炉的亚瑞华能源集团(Areva)不能包括在内。

他还强调,对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的指指点点,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合作气氛。

法国电力集团与中国广东电力集团有关核电合作协议,可能存在技术转让和泄漏机密疑虑仍为媒体焦点,法国“解放报”今天以“法中之间的一个国家机密”为头版头条,质疑法中协议相关档案一直没有公诸于世,何以要保密到无人知晓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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