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案3人声请刑补6255万元

【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7日电)苏建和案3名被告获无罪定谳后,以每天新台币5000元计算遭羁押的4170天数,每人声请2085万元;高院今天开庭审理。

全案缘起于汐止吴铭汉夫妇在民国80年遭窃贼闯入杀害,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等人被控犯案,苏建和等3人在84年遭最高法院判处死刑定谳。

全案经律师声请再审获准后,3人于92年首度获判无罪,但96年高院再更一审时,3人又遭判死刑;高院再更二审、再更三审均判苏建和、刘秉郎与庄林勋3人无罪,全案依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不得上诉而定谳。

苏建和等3人委由律师提起刑事补偿,以刑事补偿法规定每日最高金额5000元计算遭羁押的4170天数,每人声请2085万元。

苏建和向法官表示,他“一生都毁了”,声请刑事补偿是希望补偿家人在金钱及精神上受的损害。另外,他也会捐出部分做公益,但捐多少要待日后确定赔偿金额后才决定。

苏建和等3人的律师尤伯祥在法庭上表示,这件案子是国家司法的误判,苏建和等3人赔掉一生,后半生可能都找不到工作,以最高金额每天5000元赔偿“永远不够”。

苏建和等3人委任律师许文彬说,苏建和等3人若曾在案件侦查或警询时自白,依经验法则及论理法则,可认定是受不当取供,造成冤狱并非他们自身诉讼的过失,百分之百是受司法误判,且“误判到死刑确定”的地步,所受的痛苦在冤赔案史无前例。

全案讯问2个多小时,受命法官将与合议庭讨论后,作出裁定。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