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7日电)塑化剂案,最高法院今天维持台中高分院二审认定,依诈欺等罪判昱伸香料公司负责人赖俊杰、简玲媛夫妇15年、12年徒刑确定。
判决书指出,赖俊杰、简玲媛夫妇自民国85年至100年间,贩卖以含有毒、有害人体健康的塑化剂DNOP、DEHP制造的起云剂,出售给不知情的下游厂商,供添加于各种饮料等食品中,辗转出售不特定消费大众,而诈骗厂商,并危害消费大众身体健康。
全案一审依常业诈欺罪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判处赖俊杰徒刑18年,简玲媛徒刑16年,均并科罚金。检方及被告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10月间依共同常业诈欺、诈欺取财、诈欺取财未遂、诈欺得利、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致危害人体健康罪刑,判处赖俊杰15年徒刑,简玲媛12年徒刑,均并科罚金。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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