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提龙潭案再审 高院驳回

【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6日电)前总统陈水扁的龙潭购地案及陈敏薰人事案遭判刑确定,陈水扁以发现新证据等理由声请再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裁定驳回。

根据裁定,陈水扁以共同被告马永成、蔡铭哲在“二次金改案”的证词及证人辜仲谅在“红火案”的陈述为新证据,向高院声请再审

高院合议庭认为均不具“崭新性”,不算“发现新证据”,今天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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