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卞金峰桃园县24日电)桃园分局前薛姓所长及航警局前林姓保安督察员,因涉包庇色情护肤店,桃园检方侦查终结,将2人依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在起诉中指出,被告的邹姓男子,从民国98年起,在桃园市经营养生馆,实际却是护肤店,而邹男为实际负责人,其他张男等被告10多人以每股新台币15万至20万元不等代价入股。
检察官表示,邹男为避免遭警方取缔,同年的年底邀集航警局前林姓督察员及其前妻白姓女子入股,林姓督察员身为警务人员,不但未取缔,还加以包庇,后因白女跟店内工作人员相处不睦退股,林姓督察员代前妻出面向邹男索回投资股款等。
检察官在起诉中指出,邹男因店内遭桃园分局取缔查获,透过友人邀约前同安派出所薛姓所长等人研议合伙事宜,决议以妻舅高姓男子的名义入股经营,双方各出资2到3股的股份,薛男为警务人员,除了谋议经营半套色情护肤店外,事后还加包庇,但他们合作关系后因双方拆伙而结束。
不过,林姓前督察员在侦办期间否认入股,而薛姓前所长被告图利邹男等事实,也都全部否认。桃园检察官全案侦查终结,薛男及林男等人,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等罪嫌提起公诉。其他邹男等10多名被告,也依违反刑法意图营利媒介猥亵行为等罪嫌,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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