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广西玉林谭和村村民要求罢免村官(视频)

【新唐人2012年12月18日讯】【编者按】广西省玉林市容县六黄镇谭和村村民投诉谭和村村民村官和人大代表侵占村集体巨款、侵犯未成年权益等。下面是村民们要求罢免村官的投诉书。

广西省玉林市容县六黄镇谭和村村民投诉书

投 诉 人:广西省玉林市容县六黄镇谭和村村民

被投诉人:谭和村村民村官和人大代表

违法事实:

一、2001年,国家对谭和小学危改的36.3万元资金去向不明、村、校勾结将危改旧教室等1700多平方米的校地侵占出卖等一系列侵犯未成年权益的行为,信访多年未果;

二、村集体壹佰壹拾陆万元资金去向不明;

三、成千多村民要求罢免村官、人大代表的罢免权利被践踏;

四、信访人被威胁恐吓;

五、为了推动社会法治、和谐、进步,我们于2008年10月24日向容县公安局申请游行示威;10月28日收到容县公安局不准游行的答复;10月30日,我们向容县政府申请复议,请求容县政府依《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规定,维护《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的权利和自由,但容县人民政府过了法定期限都没有对我们作答复。2008年11月12日,我们向容县人民政府递交了告知书,我们将于11月22日依申请游行,盼维持秩序,容县政府对此不理睬。在我们作游行准备的时候,公安局来人说不准游行,但没有给我们任何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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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2日,梁勇宏和约300村民开摩托车或三五成群地沿村道前往公路,准备在公路乘车去县城游行,在距县城30多公里的村道被县长带人拦截,我在警戒线前解散了前去县城游行的村民,官方、非官方的录像和无数证人证明,我们的行为不是游行,也没有拒不服从解散命令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且所有参与人在事发前后都没有受到警方的任何处罚,也无人证明其人身、财产等权利被侵犯,但事发27日后被抓的我却被以非法游行罪判了三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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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连续三次上访被截,国家信访局接访已近三个月,至今无答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和有贪腐行为的村官(已下台)至今不被查处。申诉人至今蒙冤。

谭和村民在企盼:还和谐校园、还公民权利,调查核实谭和村财务,治腐败官员。

梁勇宏,男,1962年,住址,广西省玉林市容县六黄镇谭和村禾仓四队,电话15994511720

冤过乌坎村弱势没权维权
难敌强权弄权腐败为了继续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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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为我喊冤无奈贪官正当道
至今不见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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