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他人信 2男处罚金5千

【新唐人2012年12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7日电)想竞选社区管委会主委的施姓男子涉嫌擅拆时任主委杨姓男子的信。法院今天判处施男及让施拿走信的林姓管理员罚金各5000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施姓男子是台北市金山南路某社区的住户;林姓男子是负责代收、发送住户信件的管理员;杨姓男子则是社区主委。

施男因不满杨男的管理方式,向台北市政府申请报备,改选主委。

北市府去年9月函覆,邮差将分别寄给施姓、杨姓男子的挂号信件交给林男,但林男却仅通知施男取信,还让施男拿走杨男的信。

施男擅自拆开杨男的信件,阅读并了解北市府对于杨男申请报备为管委会主委一事的裁处情形后,用胶水将信封黏回。

杨男后来发现信件封口不平整,将信件送刑事警察局采集指纹比对后,提告处理。

法院审理时,施男辩称信件不是私人信件,是供社区住户阅读的公共财产;林男则辩称,是施男擅自将信件拿走,他没办法。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信件受文者是杨男姓名,并非“管理委员会”,属私人信件,林男依作业习惯也不得任由施男将信件取走。

北院审酌施姓、林姓男子未与杨男和解等,依无故开拆他人之封缄信函罪及帮助无故开拆他人之封缄信函罪判处2人各罚金新台币5000元,得易服劳役,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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