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方对外发言 改名军事新闻处

【新唐人2012年1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16日电)国防组织六法在总统明令公布后,原负责对外发言的军事发言人室,将改名为“军事新闻处”,由政治作战局副局长兼任发言人。

依据“国防部政治作战局组织法”,国防部总政战局更名为“国防部政治作战局”,置局长1人,职务列简任第13职等或中将;副局长1或2人,职务列简任第12职等或少将。

国防部军事发言人以往由总政治作战局军事发言人室主任担任,负责国防部例行记者会、对外发言、新闻发布、背景说明、媒体联系沟通与申访事宜,及督导各军种司令部新闻处理。

军方人士指出,军事发言人室少将主任将改为军事新闻处上校主任,对外发言拟由政治作战局少将副局长兼任。

军方人士说,政治作战局下辖政战综合处(上校处长)、文宣心战处(少将处长)、保防安全处(少将处长)、军事新闻处(上校主任)及主计室(上校主任)。

另外,原先设于总政战局之下的军纪监察处将移至新设的总督察长室;军眷服务处则配合眷改条例,未来任务结束后裁撤编组。

立法院院会11月27日三读通过“国防部参谋本部组织法”、“国防部政治作战局组织法”、“国防部军备局组织法”、“国防部军医局组织法”及“国防部主计局组织法”,连同11月23日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国防部组织法修正案”,一般通称的“国防六法”已全部三读通过。

国防组织六法并在12日由总统明令公布,至于正式生效时间,则待行政院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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