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接生医师费 妇团:不合理

【新唐人2012年12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5日电)妇团今天说,产科医师在非值班时间接生,由产妇支付超时医师服务费是巧立名目,其实,健保给付制中已包括非值班时间费用。

台湾女人连线、妇女新知基金会、台北市女性权益促进会、台北市妇女新知协会等妇女团体及民间监督健保联盟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反对由产妇支付指定接生医师费,呼吁医院应将健保给付给医师的费用确实付给医师。

台湾女人连线理事长黄淑英说,健保生产给付不论是自然产或剖腹产,都包括接生费,由于自然产时间不定,还包括待产时间的成本与“非值班时间”(加班费)的给付,因此,妇女不需要再另外付费。

台北市妇女新知协会顾问沈采颖说,怀孕与生产都由相同医师负责并不能说是“指定医师”,指定是选定另一名医师,因此不能额外收取费用。

沈采颖说,医院剥削医师而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这是不合理的。台北市女权会理事长刘嘉怡认为,超时医师服务费是违反公平合理原则。

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说,额外付费是巧立名目的变相红包文化,违反行政院卫生署推动的责任医师制,也显示孕、产妇周产期全人照护计划不周延,此外,若要降低产科医师的负担应管理每名医师照顾数量。

妇产科医学会秘书长黄闵照认为,健保给付不公平是造成医事人力流失的主要原因,希望健保给付合理。而医院没有将合理费用给予医师,这仍需由卫生署与健保局发挥监督的责任,保障医师应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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