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郑景雯台北14日电)“要推原住民金融法,再不改,原民反而成受害者”,原民会近几年因受理多起原民不了解借贷过程反负债,盼新增法律解决。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金融科长谢仲南今天表示,原住民因为对金融概念不甚了解,在2007年曾爆发有200多名原民因对贷款、还款等相关金融法律不熟悉,在彰化芳苑乡新宝社区安家新村购屋,但因贷款的银行并没有确实做到征信的查证,使得多名购屋的原民欠下债务。
谢仲南表示,一名住在南投山区部落的妈妈,原本住在南投,但却到离家200多公里的安家新村购屋,这名妈妈有3个小孩,右手已截肢、每天打零工,但银行的征信报告却表示这名妈妈每个月可赚新台币5万元,让她贷款200多万,但事实是,这名妈妈没赚那么多,后续根本无力偿还。
谢仲南指出,当初原民会也因为是信赖这间银行,因此是看征信报告在为这些贷款的原民当保证人,而最后当贷款的原民无法还款,让原民会恐面临代为偿债。
谢仲南表示,这起案例也突显原民会要推动原住民金融法的决心,“再不改,原民反而成为受害者”。
原民会主委孙大川也提出要成立原住民银行的构想,期望未来能依原民个案条件,提供微额借贷,不至于让原住民掉入金融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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