恫吓外籍看护性侵 男判4年

【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3日电)高雄市王姓男子以工作恫吓印尼籍看护工,借机性侵。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王男4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雄院今天公布判决书指出,王男儿子雇用这名外籍看护工,照料王男的日常生活起居,不料王男见她只身来台,且语言沟通能力不良,以是否想在台湾继续工作等语恫吓对方,性侵得逞。

被害人不甘受辱,向中介公司表达要更换雇主,并由友人陪同到医院检验和报警处理,提出验伤单和手机侧录的录音光碟等,由高雄地检署侦查起诉。

法院认为,王男平日受被害人照顾,不思被害人只身来台担任看护工谋生,理应给予适度关怀,竟为逞一己私欲性侵,且犯后未见悔意,也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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