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郑景雯台北11日电)民进党籍立委李应元等人今天说,节目制作人王伟忠取得近1/3文化创投总投资额;文化部说,投资过程作业审议严谨。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李应元、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林世嘉与作家冯光远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2010年5月前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通过“加强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实施方案”,总额约新台币3亿元。
李应元说,王伟忠担任台湾文创一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个人就拿8300万元。王伟忠拿国家基金投资华星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魔法胡同娱乐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资源过度集中。
他说,华星娱乐以“华人星光大道”为主轴,魔法胡同是演艺经纪公司,不是文化创意产业;而文创基金投资王伟忠担任董、监事的公司超过8000万元,却没推派董事,违法怠惰。
冯光远表示,文化部资源分配不该如此极端不公,有人永远有办法拿到很多经费,文化部长龙应台应稍微拾起当年做为作家的理念。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扶植文创产业,符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规定的产业范畴,涵盖艺文、影视音、工艺设计、数位内容与创意生活等类别;为促进文创投资,订定相关奖励扶植措施、管理要点,招标、评选、投资审议与投资后管理,都依法依约办理。
至于文创共同投资部分,文化部说,已依文化部共同投资的投资原则与申请流程,文创共同投资相关作业都应坚守利益回避原则,避免不当利益输送,投资过程作业审议严谨,善尽行政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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