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7日讯】针对前段时间引发各界关注的“黄金大米儿童人体实验”事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三家机构,6号联合发布了调查报告指称,已经确认2008年美国“塔夫茨大学”研究人员让小学生食用“黄金大米”,为非法试验。目前,相关责任人已经被撤职。但仍有部分家长对调查结果提出异议。
今年(2012年)8月,美国“塔夫茨大学”华裔女教授汤光文等,发表一篇有关“黄金大米”的研究论文,随后爆出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中心”谴责“黄金大米”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大米”,对中国6到8岁儿童进行人体试验。
12月6号,疾控中心公布了“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通报。
调查表明,2008年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有25名儿童食用了一餐“黄金大米”米饭,作为项目试验。
“江口镇中心小学”前校长贺仲秋:“当时是国家疾控中心……国家批准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呢?”
试验前,项目课题组曾召开“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没有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仅仅发放了不完整的“知情同意书”让家长签字。
而且,儿童们食用的“黄金大米”米饭,是由汤光文在美国烹调后带到中国的,入境时也没有经过申报批准。
贺仲秋:“他们在进行那个试验当中,偷偷摸摸的把这个‘黄金大米’加进里面去了,他没有跟政府部门报告申请,也没有跟我们学校、跟我们家长说清楚,我们怎么知道啊?我们根本不知情啊!”
日前,衡南县政府提出了补偿每个参与试验儿童8万元的方案,但是依然有部分家长不相信调查结果,对参加试验的人数、食用大米的次数等提出了质疑,并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新唐人记者熊斌、王明宇采访报导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2/12/07/a810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