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控侵占中奖发票 房客不起诉

【新唐人2012年12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7日电)北巿妇人控告房客侵占她的“中千万发票”。北检调查中奖人确实身份,且妇人取得发票说法反复,今天予房客不起诉处分。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不起诉书指出,近80岁的妇人指控,她在10月3日核对7、8月统一发票中奖号码,发现中特别号码,奖金新台币1000万元,即持中奖发票等整叠发票问开设彩券行的房客如何兑奖,但房客说:“兑奖单是假的”,并将全数发票丢在柜台,她即拿着兑奖单到超商询问店员真伪,房客趁机将中奖发票侵占

检警侦办期间,房客指出,妇人是拿2张超商兑奖单找他说中了千万,但他向妇人说“没有中奖”,返还兑奖单,但妇人后来跑回来跟他说“发票掉了,你有没有拿”。

检警调查,中奖发票是由在善导寺捷运站附近的饮料店开立,中奖人为高中女学生,她在8月25日下午5时许,从东区住家坐捷运到善导寺捷运站下车,向店家购买25元的波霸绿茶后,再前往补习班补习。女学生在10月16日将中奖发票交由奶奶兑奖并将钱存入银行。

检警除调阅女学生的悠游卡明细及补习班上课证外,追查这名房客与女学生及奶奶并无亲属关系,也无通联纪录,双方住居地没有明显地缘关系,排除这名房客取得中奖发票交给女学生的情形。

检方指出,妇人在警询时说,搭公车到善导寺附近,行经饮料店因口渴而买25元的“奶茶”,到检方侦查时改称坐计程车到立法院附近,再到饮料店买“绿茶”,说词反复。

检方说,全案查无侵占犯行,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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