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5日电)高雄圆山联谊会不堪亏损在多年前歇业,34名会员集体诉讼索赔,最高法院判决会员获赔入会费等含利息共新台币831万元确定。
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指出,财团法人台湾敦睦联谊会经营台北圆山大饭店、高雄圆山联谊会等,其中高雄圆山联谊会不堪钜额亏损,在民国97年停止营运,隔年转为高雄圆山大饭店的附属设施,重新开放给会员及大众。
34名高雄圆山联谊会会员本来可终生使用健身房、篮球场、高尔夫球场、餐厅等设备,但不甘权益受损,对方却片面停止营运而不继续提供会员专属服务,因此提起民事诉讼求偿入会费、月费、保证金以及3倍惩罚性赔偿金逾2500万元。
台湾敦睦联谊会表示,因会员流失,严重亏损,实在无法继续营业才停止营运,并非恶意倒闭,会员契约已合法终止,入会费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会员服务的对价,经双方约定不得退还。原高雄圆山联谊会员可选择退会可拿回退费;或转加入台北圆山联谊会。
法院一审判决34人败诉;他们不服而提起上诉,二审合议庭认为,台湾敦睦联谊会已全面停止提供高雄圆山联谊会会员专属服务,应全额退费,判决台湾敦睦联谊会败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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