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水区部落通电 维持基本人权

【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30日电)桃园县大溪镇崁津部落今天终于通电,虽然在河川行水区内居住仍属违法,但桃园县盼能在人权考量上,尽力取得协调。

桃园县阴雨绵绵,却驱赶不散崁津部落原住民内心的沸腾,崁津部落头目张清林说,“族人等电等了30年,如今终于来电了”。

邻近大汉溪的崁津、撒乌瓦知部落今天举行“通电典礼”,长久居住在河川行水区内的部落靠着“承租电”,无法自主享受使用电力的方便性。

对于部分质疑在河川行水区内,协调住户电力是否违法,桃园县原住民行政局表示,部落目前所居住的地点,从最早的河川旁土地迁移到目前区域,虽远离洪水警戒线,但仍属于违法区域,未来还有一段路要努力。

桃园县长吴志扬则希望在寻求部落迁徙过程中,能维持人权的基本需求,在完成通电后,未来也会努力争取通水与门牌编号。

乐观的部落原住民上午已经有模有样地在住家外挂上“崁津部落”的门牌号码,让人误以为已经是合法住户。

崁津部落的阿嬷“阿素”说,住在部落里的人几乎都是经济弱势,只能靠打零工为生,以往每逢汛期就必须迁徙,长久过着相当“赶人”的生活。

崁津部落头目张清林与撒乌瓦知部落头目张进财在多年前,都曾经为行水区的房屋遭拆迁而理发抗议,他们表示,抗议也很无奈,只是为了能迁移到最安全的地方。

今天的“来电”对部落族人是一大喜悦,但张清林忧心地表示,虽然部落目前未遭受水患侵袭,但是未来仍有很多变数,面对居住在“都市丛林”的原住民而言,仍有不可预知的变数。

崁津、撒乌瓦知部落分别住有37与13户,约200多名阿美族原住民,他们从民国72年起陆续从东台湾迁移到大汉溪旁,部落最大长者约70多岁,平均年龄超过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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