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9日电)财政部今天提醒,101年地价税缴纳期限至11月30日。每逾2天缴税将按滞纳数额加征1%滞纳金。
若逾期30天仍未缴纳,将移送强制执行。财政部提醒民众尽速于期限内缴纳。
财政部表示,若未收到地价税税单,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稽征机关查询或申请补发,台湾省各县市还可向所在地乡镇市公所查询或申请补发。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2/11/29/a805592.html
【新唐人2012年11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9日电)财政部今天提醒,101年地价税缴纳期限至11月30日。每逾2天缴税将按滞纳数额加征1%滞纳金。
若逾期30天仍未缴纳,将移送强制执行。财政部提醒民众尽速于期限内缴纳。
财政部表示,若未收到地价税税单,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稽征机关查询或申请补发,台湾省各县市还可向所在地乡镇市公所查询或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