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中28日电)立委颜清标酒帐案,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维持更四审认定,判决颜清标、台中市议长张清堂各3年6月徒刑,全案定谳。
颜清标、张清堂等人,被控10几年前担任台中县议会正、副议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酒店消费用公款付账,诈取财物。
最高法院今天判决颜清标及张清堂各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前台中县议会主秘蔡文雄则判刑6年6月,褫夺公权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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