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6日电)证券交易所得税将于102年开征,不想在股市8500点以上被课税,或希望盈亏互抵的投资人,从今天起至12月15日,可向券商选择“核实课税”。
个人证所税在102年和103年实施双轨制,财政部表示,少数核实课税,绝大多数设算课税。
证所税原则采“设算课税”,当股价指数达8500点以上,上市、上柜、兴柜股票按卖出金额就源扣缴万分之2至万分之6证所税,财政部估计,99%投资人适用。
由于原则采“设算所得”,投资人不需要向券商选定,即可适用。
“核实课税”分成强制核实和自选核实,强制核实课税范围包括未上市未上柜股票、当年度出售兴柜股票合计100张以上,102年起初次上市柜股票 (IPO),但排除承销取得10张以下者,及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的个人。
财政部赋税署官员表示,如果手中有上市柜股,并在明(102)年IPO,会被列入强制核实课税对象,但其他不属于强制课税的股票可能亏损,投资人希望所有股票可盈亏互抵,就要向券商选定适用“核实课税”。
另外,股票信托者应于12月15日前告诉受托人2选1的决定,由受托人办理选定。未办理选定,同样自动适用设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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