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15日电)桃园县2名员警因包庇同事酒驾肇事,免于被追诉,桃园地检署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2人。
桃园地检署表示,桃园县大溪派出所吴姓员警在民国100年3月间酒驾肇事,当时前往处理的员警发现后,立即通报辖区内的前派出所黄姓所长与前交通队范姓小队长。
前黄姓所长为了让肇事员警免于受到刑事追诉,与前范姓小队长谈妥,交由派出所自行处理,使得肇事员警省下新台币3万4500元罚锾。
检方认为,黄、范两人理应知悉肇事员警所犯公共危险罪嫌,应移送检方侦办,但却未依法举发,认为有图利罪嫌,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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