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 叶少家仍大门深锁

【新唐人2012年11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0日电)“叶少爷”叶冠亨酒驾致人于死案,高雄地院昨天判他有期徒刑6年。叶冠亨寄居处今天仍大门深锁,前往守候采访的媒体扑空。

叶冠亨肇事后,由于行动不便,住在叶母友人的公寓内。高雄地院昨天宣判时,叶冠亨未到庭聆判,也没有委托律师出庭,不少媒体自昨天上午就到这处公寓前守候。

今天上午仍有媒体前往守候采访,但大门仍深锁。

附近邻居表示,叶家几乎不与邻居互动,但街坊邻居都在讨论叶冠亨被判刑6年一事,希望他能得到教训改过。

叶冠亨于今年4月25日酒后驾车载友人,在高雄市区超速撞到垃圾车,再撞击晨起运动的李姓妇人,造成李妇及叶冠亨同车友人死亡,李妇丈夫数日后也疑因伤心猝死,留下8岁孤女。高雄地检署依酒驾致人于死及公共危险等罪嫌起诉叶冠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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