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8日电)递补的高雄市议员李蕙蕙被控当选无效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认李蕙蕙同意、容认桩脚贿选,判决当选无效。全案可上诉。
前高雄市议员曾水文因当选无效判决定谳,被解除议员职务,依据选罢法规定同选区的“落选头”李蕙蕙可递补缺额,于今年初宣誓就职。
不过,李蕙蕙也被控在高雄市议员选举期间,为求顺利当选,授意或同意桩脚董姓男子以每票新台币500元贿选,被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李蕙蕙主张,未有任何行贿或授意行贿的事实,原告所主张先前已经高雄地检署检察官处分不起诉,纵使董男有个别贿选的事实,也与她无关。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认为董男曾任李蕙蕙的助理,也是李蕙蕙配偶的好友,且结识已久,非泛泛交情,有同意或容认董男于选举期间为被告行贿之举,判决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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