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7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兰屿住宅电费全免且无上限,导致用电浮滥。另外领月退俸军眷享电价优惠,于法无据。今天纠正台电等单位。
监委陈永祥、马秀如调查“中油、台电油电优惠正当性与公平性”,今天纠正台电公司、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陈永祥并说,领月退俸的军眷享有电价优惠,于法无据,应“立即取消”。
陈永祥说,立法院91年通过离岛建设条例,兰屿住民自用住宅用电费用免收,10年来,免电费自用住宅户数持续成长,从91年的687户,成长至101年6月的1064户;每年免费用电金额也从91年的新台币520万余元,成长到100年的2439万余元。
陈永祥指出,兰屿住宅用电免费后,住宅用电月平均用电度数从91年的287度,成长至100年的567度,比台湾本岛平均住宅用电约300度高出很多。
他说,每期免付电费达1万元以上的户数也很惊人,从94年的901户次成长到今年6月的1064户次;调查94年1月至101年6月共90个月情况,甚至有用电户电费超过296万元。
陈永祥说,兰屿住宅电费全免且无上限,导致用电浮滥,甚至被移为营业用电,连机关及学校宿舍都有用电严重浮滥情形,但台电坐视多年。
另外,监委也发现,中油、台电员工在公司亏损累累时仍享优惠价,且优惠价比成本低4%至46%。陈永祥说,如果赚钱还讲得过去,但现在亏损也要优惠让全民买单,讲不过去。
他说,现役军眷用电享有优惠,虽有依据,但优惠办法没有鼓励节能诱因,让优惠金额年年成长,应节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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