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上盒涉侵权 影视业者遭法办

【新唐人2012年11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6日电)全视福公司涉嫌销售多媒体机上盒、并向消费者收取月费,放送国内所有电视频道及大量影片,遭检调以违反著作权法送办。

法务部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今天宣布查获全视福公司涉嫌违反著作权法案件,查扣1000多台机上盒,公司负责人韦姓男子由检察官谕令新台币20万元交保候传。

台南市调处秘书蔡健崇表示,调查人员接获线报指称,全视福公司涉嫌从民国98年起从中国大陆进口多媒体数位机上盒,设立网站、并由业务人员向一般民众推销;强调可收看有线、无线电视台及国内外电影、影集,每月只要付费430元,可享受“俗搁大碗”的影视服务。

蔡健崇指出,全视福公司没有获得有线电视频道商授权,还透过网路连结盗版网站,让消费者收看、甚至下载正在上映的院线片,形同盗版的盗版。经报请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黄淑妤指挥,4日在北、中、南3地发动搜索,约谈韦姓男子到案,并查扣1000多台机上盒,初估收视户约有2000多户。

蔡健崇说,一般有线、无线电视业者所播放的影集或节目,都须先与各出版公司签约、缴交权利金后才能合法播放。财团法人台湾著作权保护基金会已准备对全视福公司提出侵权告诉。消费者本以为可以较低的价格得到更优惠的服务,结果本身也有触法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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