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5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决议,中华发展基金应提供推荐补助团体的立法委员名单给内政委员会。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午审查102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关于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管中华发展基金案。
台湾团结联盟籍立法委员黄文玲表示,陆委会编列新台币2308万5000元预算,补助中华发展基金办理与中国交流活动,但与陆委会“文教业务”、“联络业务”雷同,大部分在促进双边学者、学生与专业人士交流;且中华发展基金没特定法源,国库不应再补助并裁撤。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段宜康说,中华发展基金近年支出都超过收入很多,都是补助谁?应公布明细;民进党籍立委李俊俋也说,陆委会应说明补助原则、标准。
民进党籍立委陈其迈表示,中华发展基金补助放天灯、参加亚太影展、国际标准舞比赛及乳房医学会等活动,这些与两岸交流有什么关系?
陆委会主任委员王郁琦表示,行政院民国82年依预算法成立中华发展基金,定位为特别收入基金。中华发展基金有民间身份,与陆委会在业务上有互补功能。
陆委会副主委张显耀说,中华发展基金补助对象包括学术、学生交流等,每次审查都清清楚楚,以后会更严格审查。
内政委员会初审通过中华发展基金经费减列308万5000元,并应提供推荐补助团体的立法委员名单给内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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