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5日电)某佛坛苏姓负责人被控向一名妇人诓骗可作法帮她治疗腿疾,诈财新台币61万元得逞。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将苏男判刑1年1月。
法院判决书指出,苏姓男子是某佛坛负责人,以宗教活动为业。
苏男被控在佛坛附近的菜园看见一名年事已高的妇人后,向前攀谈,得知她健康状况不佳,长年为腿疾所苦。
苏男取得妇人信赖后,于民国98年6月利用她不具阅读及书写能力,诓骗可为她举行法会、治疗腿疾,要求妇人签下61万元的本票得逞。
苏男后不仅未举行法会,还持本票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妇人的财产。妇人因此得知受骗,报警处理。
桃园地方法院审理认为,依苏男证词,作法仅是“消灾”,而非治愈疾病,且苏男明知妇人腿疾未好,仍执意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显见苏男具不法所有的意图,以诈欺取财罪将他判处1年1月徒刑。
高院审理后,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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