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云虎:“防范办”没有合法性

【新唐人2012年11月4日讯】 未明示议题有未来影响

中共的中央全会虽不如人大、政协两会那样可以提案,但是,也会就一些较为敏感的政治、经济、社会诸问题进行内部意见交流。比如,十七届五中全会(前年十月)主题是讨论国民经济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未公开议题的则是如何强化互联网控制。半年后(去年五月份),国务院就设立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即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加挂了一新牌子。当时,各地官员对互联网上的“人肉搜索”颇为惊惧,恳求在中央政策层面“规范互联网行为”。

同样,十七届七中全会主题是总结胡温第二个任期的成绩并给即将召开的十八大程序定调,而不公开的讨论则是司法体制改革当中的热点──劳教制度是改革还是废除。北京可靠消息指出:温家宝希望在胡温新政结束以前,续废除收容条例之前功,彻底废除劳教制度。但中央政法委和维稳系以守为攻,力言从大幅度缩短劳教期限入手而实行保留该制度的所谓改革。

劳教制度是政治镇压工具

民间自由学者以及体制内的大部分知识分子主张“废除而不是改革”,因为这部恶“法”(即一九八二年修定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本质是“党大于法”的产物。党权在政法以及具有行政性质的“司法”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党的领导”超越宪法的行为。其本身与中共一直宣称的“任何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均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相抵触。

就是主张改革而非废除劳教制度的学者型官僚,也不得不承认作为行政法规的劳教制度存在巨大缺陷。如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校长马怀德称:“事实上,《试行办法》就成了劳动教养工作的主要依据。所以,劳动教养现在已经事实上处于缺乏法律依据的状态。”用不愿透露姓名的监察系统十八大代表的话说:“八二年开始‘试行’,一下子‘试行’三十年。公安一家说了算,现在还关着十九万人。在国际上说不过去,它(劳动教养)必将会成为外交领域的大难题。外国记者、外国人权机构准会对此穷追不舍。”

中共当局就十月上旬发布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回应国外记者提问时,间接承认了“关押十九万人”的事实,也承认被劳教的人员里面有“批评政府的人士和邪教分子”。根据大量个案推测:目前中国劳教体制关押的十九万人中,被当局指为“邪教分子”的法轮功修炼者占百分之三十七,逾七万人;上访维权人士占百分之十五,接近三万人(大量的是房屋遭强拆的城市弱势群体以及城郊接合部拒卖土地的农民);其他“非登记”的宗教团体(如基督教的“东方闪电派”)参与者占百分之九,有一万七千人。简单地说,真正按劳教制度本意该关押的人,仅占百分之三十一。

中国版阿拉伯之春在酝酿

庞大的劳教系统养了三万四千多名司法警察、一万名武装警察。整个劳教体系每年向司法部上缴的纯利润接近六亿元。当然,这些收入比之中央财政所拨经费,可谓微乎其微。但也可以设想废除劳教体系,数万司法警察将失业(或转到其他闲差而无厚利可得),一万武警将要裁员,对于政法系统是很大的压力。

废除劳教制度必将涉及到中共“防范和处理邪教”领导机构(原称“六一○”办公室,现称“防范办”)的合法性。而不按劳教即所谓人民内部矛盾处理“邪教”问题,转为刑事判决(经过法院审理),中共在人权方面的劣行又会大面积暴露。因此,不难理解政法系统一些高官对中央的威胁:“废除劳教制度的叫嚣背后,否定打击邪教政策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劳教制度存废之争有可能引发一场党内政治斗争。而坚持不废又不公开劳教人员的构成,也可以引发大规模的社会抗议,乃至成为中国版阿拉伯之春的诱发点。

赫鲁晓夫果断废除劳教

回观历史,劳教制度不是中国的首创,而是源自前苏联列宁时代的“劳动营”,即通常所说的“古拉格”。苏联劳动营的“教养”职能实质上就是经济榨取,以政治镇压为手段强迫对苏共统治有意见的人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奴工。这种可耻的人力掠夺与人性奴役制度被希特拉德国所效法,因此,出现了二战时的纳粹集中营。

由于这个制度太缺德太丢人,赫鲁晓夫在清算斯大林的政治罪恶之时,附带地取消了“古拉格”体系。对劳教制度的党内严厉谴责,也是秘密警察头子、苏共政治局委员贝利亚倒台的一个重要原因。赫鲁晓夫在贝利亚问题定性时说(大意):贝利亚企图使劳教制度合法化,但我们都知道劳教是专横的、不合法的。

至一九六○年,苏联全面废除始自一九一八年,行之四十二年的劳教制度。在中国,从一九五七年实施,中经一九八二年微调,劳教制度行之五十五年,仍有人死抱不放。由此可见,不仅劳教之存废已经成为未来习李政治是否具有道德性的重要标志,而且也是中共是否以苏共亡党、苏联解体为鉴的“验证码”。

文章来源:《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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