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新闻小百科:选举人团

【新唐人2012年11月03日讯】(中央社台北3日电)美国跟台湾不同,总统、副总统不是由人民一人一票选举(即“普选”)产生,人民投票时选的是“选举人”,然后由选举人按照各州普选举结果,把票投给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美国开国元勋设计出这种间接选举的制度,目的是避免总统选举由人口密集的都市所主宰,让总统和联邦政府也要重视人口稀少的州。

美国50个州加上首都哥伦比亚特区(即华盛顿),共有538位选举人,全体称为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但人选并不固定,也从来不会全体聚在一起,而是各州的选举人会在总统选后(今年是12月17日)在各州首府行使投票权。

要当选总统,必须赢得至少270张选举人票。

每个州的选举人票多寡是依国会议员人数而定。一个州的人口越多,议员人数就越多,选举人票数也随之增加。每州最少有3票,最多的加州有55票。

但加州跟另外大约40个州的多数民众,不是明显支持民主党候选人,就是明显倾向共和党,换句话说,这些州的选举人票流向已定,因此总统候选人会把注意力放在剩下的几个州,在这些“摇摆州”全力竞选。

摇摆州之中的最大奖是有29张选举人票的佛罗里达,其次是俄亥俄(18票)、北卡罗来纳(15票)和维吉尼亚(13票)。

各州的选举人是由民主、共和两党或无党籍总统候选人向州政府主管选务的部门提出,各州有多少张选举人票,他们就提出多少人的名单。

理论上,在投票日当天,人民选的是自己所在的州的选举人,再由代表胜选的党派或独立候选人的选举人行使总统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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