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信改善内控 金管会观察

【新唐人2012年11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日电)金管会表示,盈正案被行政处分3家投信已经报告改善内稽内控机制,但金管会认为,应运作一段时间,观察是否真正改善。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年6月针对盈正案对凯基投信、德盛安联投信及安泰投信警告,并请这3家投信加强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再发生类似案例。

金管会证期局长黄天牧早上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回应,证期局已对盈正案3家投信行政处分,并将操盘经理人移送检调。

金管会表示,被警告的投信公司,若投资国内,一定要内控改善之后,才可以募集基金;若投资海外,1年之内不能募集基金,但内控改善除外。

金管会说,被警告处分公司如果本来没有经过核准可从事全权委托业务,被处分之后,半年之内不能向金管会申请;若担任基金的总代理人,半年之内也不能送件。

金管会说,3家投信改善措施向金管会报告之后,必须营运一段时间,金管会要观察是否真正内控改善,业务限制才可能解禁。

被警告处分的投信,虽然金管会没有要求不能参与委外代操,但是委托端(如四大基金)会有限制条件,同时可请金管会提供相关资料。

金管会表示,现行规定,投信若有被处分纪录,相关资讯要在投信投顾公会的网站公开,也必须要在公开说明书内跟投资人说明清楚。金管会督促投信投顾公会对处分纪录作显着揭露,未来也研议在公开说明书内以显着方式标示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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