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购地案 扁律师提再审

【新唐人2012年11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今天表示,龙潭购地案中多项相关证据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因此将向高等法院提出再审。

陈水扁与夫人吴淑珍涉及的龙潭购地案,2010年11月11日,扁珍夫妇各被判有期徒刑11年定谳。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石宜琳、洪贵参上午召开记者会。郑文龙说,龙潭购地案原确定判决中,认定前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的供词,是“臆测”、“推定”陈水扁必定知悉吴淑珍收受龙潭购地案款项,后续马永成在二次金改案证称,“这是我推论的”,因此相关认定事实是错误的。

郑文龙说,龙潭案中污点证人蔡铭哲在民国100年二次金改到庭证称,97年间所为的证言有所隐瞒,这样的话已经足以推翻蔡铭哲,在龙潭案中污点证人,所做的供述是虚伪的。

洪贵参指出,特侦组检察官特别前往日本与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沟通后,让逃亡的辜仲谅回台,做出对陈水扁所涉龙潭案的不实作证,相关事实认定也有错误。

郑文龙表示,在法院判决确定后,如果法院违背法令可以提出非常上诉,法院认定事实有错误,则可以提出再审。他认为,扁案也有提非常上诉的空间,但现在非常上诉“一点机会都没有”,所以先提再审。

郑文龙说,去年就决定要提出再审,但考量可能会受到政治气氛影响,最后因为认为本案真的不公不义,所以还是决定提出再审。石宜琳说,再审没有时间限制,苏建和案就历时近10年才提出再审。

郑文龙记者会后即前往高等法院,对龙潭案提出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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