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台中1日电)台中市警方今天指出,一名香港籍女子3次涉嫌在逢甲商圈同一家药妆店,偷窃指甲油等产品。店家发现,报警处理。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今天表示,西屯派出所警员10月30日晚间7时15分左右,接获逢甲商圈福星路上一家药妆店报案指称,店内发现1名女窃贼,偷窃店内产品。
员警获报赶往现场,药妆店店长表示,全程目睹女子偷窃过程,女子涉嫌偷窃店内美妆用品假睫毛、脸部保养系列、指甲油等,女子没结账想要离开,赶紧拦阻报警处理。
警方查出,30岁香港籍女子从10月27日起连续3天,前往同一家药妆店行窃得手3次,偷来的物品都变成自己摆摊的商品,卖给不知情的顾客,大作无本生意。
警方在港籍女子摆摊处查扣化妆用品等赃物,女子坦承行窃。侦询后,依窃盗罪嫌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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