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布鲁塞尔29日专电)台湾立法委员津贴掀起热议,欧洲议会也曾有类似讨论,后来议会通过规定,将议员待遇和津贴全部公布在网上,并使津贴与出席率挂钩。
过去欧洲议会核发的议员津贴总额每年超过1亿美元,在曾任德国“明镜周刊”记者的奥地利籍议员马丁(Hans-Peter Martin)披露同僚溢领问题后,欧洲议会在2009年7月调整相关规定。
根据欧洲议会官网公告,一般性的津贴可核销项目,包括议员选区的办公室开支、电话与邮资、电脑与电讯设备的采购和维修,去年每位议员每月的一般津贴为4299欧元(约合5550美元),若议员无正当理由但会期期间出席全会的次数不到1/2,一般津贴减半。
至于工作津贴,议员出席欧洲议会在欧洲联盟机构内举行的正式会议,会议期间每天可领定额津贴304欧元,必须亲自签到,出席全会表决的次数低于1/2则定额津贴减半;若出席在欧盟机构外举行的会议,议员每天可领津贴152欧元,外加住宿与早餐的开支,同样以亲自签到为凭。
由于欧洲议会分法国史特拉斯堡及比利时布鲁塞尔两地开会,若议员因出席会议的差旅支出可凭收据实报实销,搭火车可坐头等舱,搭飞机以商务舱为限;乘车则每公里补助0.5欧元,至于过路费、行李超重费以及订票等衍生的开支,也可凭单据核销。
议员若另有要公必须回到选区,或前往外地访问、开会,相关旅行支出可凭单据核销,但每年总额不得超过4243欧元,这笔费用可支付议员的住宿、交通与其他相关费用。
欧洲议会共有754席,由27个会员国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议员任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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