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8日讯】10月25日,澳纽省最高法庭对Coles超市连锁店购物车伤人上诉案做出判决,Coles被判赔付受害人约50万澳元的伤害赔付金。
据澳新社消息,受害人是51岁的注册护士哈勒卢卡(Maria Haleluka)。2008年8月,她在悉尼凯利维尔(Kellyville)区的一家Coles超市,被超市一名员工所推的装满货物的购物车撞上,造成右臀受伤。哈勒卢卡是位乳腺癌患者,当时她的癌症被成功控制住,她正计划重返护士岗位。
自事故发生后,由于哈勒卢卡无法从事家务劳动,她丈夫为了能早点回来做家务,每天凌晨3点半就得离家去工作。
2011年纽省地区法庭判定Coles须赔付受害人伤害赔付金,Coles认为伤害评估过高,随后提出上诉。
法官阿索普( James Allsop) 在25日的判决书中不接受Coles的上诉理由,他说尽管上诉书中强调一审判决过重,但是却未能提出令人信服的反驳证据。
2011年,纽省地区法庭执案法官艾凯姆(Michael Elkaim)基于哈勒卢卡所受的伤害,和对伤者本人及其家庭的后续影响,判定Coles支付受害人49.7万澳元的伤害赔付金,其中的40万元为今后的医疗费,11万多元是今后经济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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