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8日电)特侦组不服北院裁定林益世交保提准抗告,北院今天裁定驳回。特侦组说,北院没有让检方陈述意见,将再研究其他救济程序。
林益世25日遭特侦组起诉贪污,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后,受命法官纪凯峰裁定以新台币5000万元具保停押;林家26日晚间筹足保金并办理交保手续后,林益世获释。
特侦组不服北院交保裁定,认为林益世仍有羁押必要,26日傍晚向北院提起准抗告。北院经分案,由法官叶力旗等3人组合议庭,经2天的审酌后,下午驳回检方抗告,维持原交保裁定,且不得抗告。
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指出,尊重法院裁定,但依北院过去惯例,重大瞩目案件均由合议庭裁定,林益世案却由受命法官独自裁定交保,不同的处理方式有违法律上平等原则。
陈宏达表示,特侦组提准抗告后,原本以为负责审理的合议庭会在明天开庭,听取检察官陈述意见,没想到竟在今天裁定。他认为,法院处理本案的程序应该更慎重,让检察官有表达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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