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讯】(中央社台北25日电)香港媒体今天报导,立法会议员月薪由港币7万3150元上升到8万4490元(约合新台币31万8700元),也调高立法会议员的医疗津贴与办事处营运开支。
香港中通社报导,香港立法会秘书处宣布,由10月1日开始,立法会议员月薪调升,医疗津贴由每年港币2万8020元上升到2万9420元;支付议员办事处营运开支偿还款项,则从每年不超过171万9290元调升到216万6310元。
报导说,因为立法会职务开销,包括聘用职员、顾问服务、宣传用品、交通费与活动费用等,立法会议员也能获得补助。
根据香港立法会规定,立法会议员的月薪、医疗津贴与工作开支偿还款项上限,会按“丙级消费物价指数”变动,在每年10月进行调整。
香港消费物价指数由香港政府统计处编订,是衡量香港消费指数与通货膨胀关系的指标,分成甲、乙、丙等3个等级,丙级为高消费群的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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