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5日电)金管会表示,大陆注册、100%的陆资企业或陆资持股超过3成的企业来台挂牌(T股),必须建立股东权益保护、上市柜后监理机制、及司法管辖等配套措施。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在行政院就“提升证券市场竞争力及永续发展”提出报告。
金管会表示,未来推动重点也包含开放具台商背景的优质企业回台上市柜。
外界也关心,是否将推动大陆注册、100%陆资企业、陆资持股3成以上的企业来台挂牌。金管会说,配合政府开放,必须就股东权益保护、上市柜后监理、及司法管辖的议题,进行跨部会协商,研议相关的配套措施。
金管会证期局长黄天牧表示,目前的台湾存托凭证(TDR)有37家,其中有27家是台资企业或外国华商;外国公司来台第一上市柜公司有38家,有33家是台资企业或外国华商,显示吸引优质台商回台挂牌政策已经见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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