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选举人制惹议 改革再成话题

【新唐人2012年10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廖汉原华盛顿23日专电)美国特殊的选举人团制度在总统选情紧绷的此时再次引起讨论,要求废除这种间接选制的声浪再起,不过反对者坚持现制最适合美国。

寻求连任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与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经过3次辩论之后,两大阵营在最后两周如何部署人力和财力,特别是在大约10个摇摆州的努力,料将成为11月6日大选的决胜关键。

虽然有登记的合格选民都可以投票,但美国总统却不是以全民一人一票的方式直选产生,而是由各州指定的“选举人”,依各州普选结果投票选出。

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有特别的做法,其他各州和首都均采“胜者全拿”的设计,也就是任何一位总统候选人只要在某个州赢得普选,就可以获得这个州全部的选举人票。

各州在国会参众两院有多少席次,就可拥有多少张选举人票。

全美50个州加上哥伦比亚特区(即首都华盛顿),可指定总共538位选举人,这些选举人形成所谓的选举人团,任何候选人必须获得选举人团过半票数,即至少270票,才能当选总统。

美国选民研究中心主任甘斯(Curtis Gans)今天在“今日美国报”(USA Today)发表文章指出,废除选举人团制度将危害美国民主制度,绝不可行。

甘斯认为,美国若采行票票等值的直选,将造成全国性验票危机,如果需要重验1亿3000万张选票,会是浩大的工程。

他并指出,在直选制度之下,激进小党可以靠议题突围,胜选者的得票率有可能不到3成,而欧洲采行的第2轮选举,只是让摇摆选民见风转舵拿到好处。

施行200多年的选举人团制问题也不少,例如在本次大选,奥巴马罗姆尼勤跑俄亥俄、佛罗里达和维吉尼亚等选情浑沌未明的地区,选民投票倾向清楚的人口大州加州和德州则不见候选人踪影。

此外,美国史上曾经发生4次候选人普选票数较多却输掉大选的情况,最近一次是在公元2000年。民主党候选人高尔得到的普选票比小布希多出50余万票,选举人票却比较少,因而落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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