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2日电)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通过主决议,要求中油销售的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价格,年底前不得调涨。
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中油公司101年度营业预算,会中通过这项决议。
中油101年销货收入家庭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部分,原分别编列新台币283.55亿余元、177.79亿余元。
截至9月为止,上述预算执行率皆逾8成,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苏震清提案,要求各减列预算20%且决算数不得超过删减后金额。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陈明文指出,既然家庭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部分销货收入的预算执行率已达8成,他认为若现在删减预算,中油11月、12月就不用再调涨气价;不过也有立委有不同意见,认为既然中油已快达到年度预算目标,现在删减预算已没意义。
朝野立委稍后达成共识,在家庭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部分销货收入部分,各象征性减列1000元;内销部分,有关车用汽油(不含专户、外销)及超级柴油销货收入也比照各减列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经委会仅象征性减列上述销货收入预算目标,但经委会也附带通过,要求中油销售的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价格于101年10月至12月不得调涨等3项主决议。
其他另2项主决议则要求经济部及中油将痛苦指数(失业率加通货膨胀率)、实质薪资等经济指标,纳入天然气、瓦斯价格调整机制及浮动油价机制中,同时对纳入浮动油价机制办理情形部分,需于11月向经委会提出专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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