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0日电)立法院内政、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5日将联席初审政党法草案,朝野各党关注,并动员因应。
立法院内政、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1日联席初审政党法草案,但内政部长李鸿源未列席,在野党担心法案审查不完善,经协商决定择期再审。
行政院版草案对政党党内选举贿选祭出刑责,规定处行为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罚金,并规定在政党法施行前,政党经营或投资的营利事业,应在法施行后2年内将其股份、出资转让;届期无法转让或转让条件显不合理者,应在6个月内信托给信托业。
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版草案则规定,行政院下应设“政党财产调查及处理委员会”,经委员会认定属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应于一定期间转移为国有或地方自治团体所有。因信托关系登记为第三人所有或由第三人持有者,适用相关规定。
亲民党团版草案重视小党更多参政机会,将政党补助金补助标准与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选举席次分配脱钩,希望让无法达到席次分配,但拥有部分代表性的小党得到补助。此外,小党还能“预支政党补助金”,确保竞选过程中,拥有最低限度的竞选资源和资金。
民进党团书记长蔡其昌表示,不能放任中国国民党利用政党法草案,将过去不合理的行为就地合法化,初审一定动员民进党籍立委,并研商如何突破国民党意图。
国民党团书记长吴育昇则说,立法院是公共政策辩论的地方,届时也会动员,但以平常心、严谨态度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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