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6日讯】有人极力为薄掩盖真相
关于薄熙来的政治生命问题,在中共最高层作出公开宣示以前,国外与港台媒体猜测纷纷本不为怪,奇怪的倒是有两点:一个是有香港纸面媒体甚至说薄可以保住党籍免受刑事处罚,以至于外界认为此消息确实来自最高层而广为传播;二是关于薄熙来将被以包庇渎职二罪起诉的说法(详见拙文《预计薄熙来刑期十三年──其子或免除出庭作证义务》,载于《动向》杂志今年八月号),被一些网媒误读为是代团派放风,云云。
在另一方面,最高层按程序,最初对薄事件宣布以违纪性质。究竟发展到何种地步无人确知,因此,有不少政治观察家认为即便薄被处以刑事惩罚,也不会涉及到经济问题。事实证明这样预判是不准确的,而令人意外的则是薄也被揭出了官场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尽管薄案暨重庆系列事件已经被最高当局拿到台面上来,但还有许多涉及高层官场的黑幕没有解开。比如说,九月二十八日政治局发表的权威信息,里面有“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之语。此中的“其他涉嫌犯罪问题”大体指向何方,比如是否有行贿行为,最高当局暨官媒未作任何进一步说明。
前高层四人疑收受薄巨贿
国内了解薄熙来政坛发迹史的人士称:薄熙来在辽宁期间,处理非法集资案,截留赃款高达十亿,据传其中大部分用于贿赂周永康,因为周永康当时是公安部长(亦有国务委员、政治局委员两衔),并且通过周的介绍,薄先后贿赂了江泽民(非其本人而是家族成员)、曾庆红、李岚清、曾培炎四人,以至于五个人在薄“回京入部,进局赴渝”的诸环节上予以鼎力支持。
在最高当局启动司法程序追究薄刑事责任的决定形成之后,周永康则远飞新加坡进行休闲式访问,而后又到阿富汗与伊朗,其情形与薄妻宣判日的京津闲逛大体相同(详见拙文《“程维高模式”难再现──薄妻宣判日周永康京津闲转》,载于《动向》杂志今年九月号)。稍微不同的是,两次闲转一次在国内,一在国外。周永康出访启程日是九月二十一日至九月二十五日结束,北京最高层通过对薄案启动司法程序的表决在九月二十三日,而对国外委婉透露信息的第一渠道仍然是英国的路透社。该社在九月二十四日由北京发出简短电文,以报道王立军案为题目,提及薄熙来的名字。其称曰:“在这起丑闻败露前,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于二○一一年十一月在重庆谋杀了英国商人尼尔‧伍德,而薄熙来时任该市市委书记。”这则报道被中国大陆媒体所引述,而此前,包括新华社全面披露王立军案件的报道都没提及薄熙来的名字,只是以“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代称。
来自高层的内幕消息说,温家宝在爆出重庆事件的安排上有意选择路透社提问。至路透社直指薄熙来的名字而又有电文率先为国内媒体引述之细节,似乎可以证实“温家宝有意安排”的说法。目前,关于薄已经向中纪委办案人员交代了行贿江泽民家族成员以及亲信的传说,在北京不胫而走。这可能意味着江泽民会受到某种形式的党内批评,从而进一步减损江的公共形象,以至于迫使他的家族与亲信不再干预最高层的权力分配,特别是习李接班后的政治运作。很显然,在最高层发表对薄案启动司法程序的告白之后,新华社的评论说“凡在党纪国法面前肆意妄为者,必将受到严惩”之强硬措辞,估计主要指向是对准江泽民的,尽管没有可能对其采取法律惩处。
不会公开薄受贿款去向
最高层不会对江采取刑事处罚,当然也不会对曾庆红、李岚清、曾培炎采取刑事处罚。一来,他们已经退出权力中枢,不再干政就能换取政治安全;二来,他们会以不知情为名而推诿至身边人,自己再做“深刻自我批评”便能过关;三来,薄自保有术,在被查的关键时刻会依此反咬。
薄的经济问题被称为“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钜额贿赂”,究竟是多少,官媒没有给出初步数额。王立军三百万的受贿金额虽被指为钜额,但网民却称之为清官,意指副部级别的官员收三百万根本不算问题。薄熙来收十亿也可以被指为钜额,但是无论其受贿多少,收入贿款的去向是不会公开的。
最高层的告白以及官媒的评论看似声色俱厉,其实是为掩盖更多的问题,除非江曾等人也被绳之以法,否则,没有任何说服力。
文章来源:《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