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6日电)劳委会今天公布事业单位实施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俗称无薪休假)累计资料,截至15日止共37家、2040人实施。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从去年启动通报机制,通函各地方劳政主管机关,通报实施无薪假厂家,每月1日及16日汇整公布。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今天说明,上一期10月1日公布的36家事业单位中,目前已有12家停止实施无薪休假,恢复正常工作;最新一期有13家新增通报事业单位,总共合计37家,实施人数2040人;厂数较上期增加1家、实施人数增加627人。
劳委会将持续追踪后续发展,并协同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积极处理,以维护劳工权益。劳委会说,无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词,更不是雇主可以恣为的权利。
雇主如果因景气影响,需与劳工协商减少工时因应,劳委会提醒,仍应遵循劳动基准法及劳委会“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相关规范,并参考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范例)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劳资争议。
事业单位如果有任何违法情事,劳工可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或劳委会申诉(专线0800-0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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