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8日电)检察官评鉴委员会今天公布第一件评鉴结果,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刘仲慧因言行不当,遭移送监察院并被建议免职,转任其他职务。
检察官评鉴委员会指出,刘仲慧先前担任台东地检署检察官时,因怀疑书记官向上级报告她的行踪,即要求书记官自行向上级请调配属其他检察官,但几天后得知书记官职务调整未有结果,就于庭讯时辱骂这名书记官。
另外,刘仲慧还分别在不同案件的侦查庭庭讯时,出言歧视台东住民、对当事人开庭态度不佳,以及被控指导被告、讯问内容太过诱导等,遭法务部移请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评鉴。
刘仲慧未否认失控言行,但强调是因直属主任检察官多次退回她承办的案件,且书记官记录她的行踪,让她有遭监控的压力。
检察官评鉴委员会指出,司法官训练所第38期、担任检察官职务达12年余的刘仲慧,不当言行多达13件,严重违反法官法及检察官伦理规范,有惩戒必要,评鉴后决议报由法务部移送监察院审查。
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审酌刘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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