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无权 经长:接受法规现实

【新唐人2012年10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 3日电)经济部长施颜祥今天表示,全世界只有台湾的环保单位拥有投资案的同意权,经济部接受法规的现实,无关挫折,只能期盼环保署及环评委员能够兼顾经济发展。

经济部长施颜祥今天接受中央社专访时,作以上表示。

他说,外界大概不相信,经济部不是环评委员之一,对于环保署驳回六轻申覆案,经济部尊重环保署维护环境品质的努力,但呼吁、期盼环保署及环评委员能够兼顾经济发展。

施颜祥表示,国外环评单位仅是提供专业意见,再由行政院或主管机关综合考量之后,决定要不要做。

他强调,目前全世界只有台湾的环保署根据环境基本法拥有投资案的同意否决权。在法律架构没有改之前,经济部只能接受这样的现实。

施颜祥说,经济部是招商单位,厂商需要劳动力,经济部就要去跟劳动主管机关申请,劳动主管机关又有一大堆规定,经济部站在促进投资、招商的立场,就要协助厂商去取得劳动力。

同样的,厂商的投资计划需要环评,经济部也会协助厂商取得许可,环保署同意做,才可以做。

施颜祥说,这是经济部的现实,有点辛苦,但这是台湾目前的法制架构,还是要去面对。他认为,总统府、行政院、环保署都清楚这样的法规架构。

施颜祥以国光石化开发投资案当时专案小组提出的环保结论为例指出,如要把国光石化往外推5至10公里,而且要全部海水淡化,虽然看起来是同意,但列了一长串不可能做下去的但书,厂商成本过高、做不到,只好“撤”了,比等在那里被“终判”好。

他表示,以前台湾对环境重视不够,大家是先经济后环境,后来变成经济环境并重,现在则是环境经济并重,必要时环境优于经济。

施颜祥说,到了环境优于经济的阶段,大家就要考虑会不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不过,同意、否决权不在经济部,他也只能说“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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