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日讯】日前,张俊国、徐丽艳夫妇被江苏南通警方定性为“非法聚集、煽动策划”——特注:是“非法聚集”不是集会;是“煽动策划”,没有煽动策划所指。
“非法聚集”是什么罪,现行法律似是没有如此界定。这是为张俊国夫妇量身打造的罪名,还是共党潜规则中早有的罪名,人们不得而知。
“煽动策划罪”在公开适用的现行法律中也没有。
张俊国夫妇因了解到官方派人喑中组织9.18抗日大游行,便与朋友在江苏南通当地洒店吃饭,谈论参加反日游行,并打准备打出“为国家维权”等标语。他们正吃饭中,被警察拘捕,当晚把一起吃饭的其他人放回,张俊国夫妇一直被秘密关押至今。
北京人权律师李静林于上月底前去南通,与张俊国夫妇的两个儿子及儿媳到公安相关部门提交了要求资讯公开申请及行政覆议书。于9月1日,张俊国儿子得到明确的口头答复:张俊国夫妇“非法聚集、煽动策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示威游行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示威游行法》规定,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张俊国、徐丽艳夫妇请了几个朋友在饭店吃饭,请朋友吃饭是传统民间习俗。他们仅限于朋友间谈论准备参加政府所组织宣导平民百姓参加的保钓活动,既没有在露天场所,也没表达什么意愿诉求,只是准备参加一个意愿活动。
如此情况下,张俊国夫妇确是没有非法集会。这“非法聚集”是什么罪?就是非法集会,也仅是拘留十五天以下。现在,张俊国夫妇被关押超过十五天。
只说“煽动策划”,他们到底煽动了什么策划了什么?他们夫妇请朋友吃饭中说要参加保钓就是算作煽动,做了参加保钓游行的准备就是算作策划,他们回应党的号召积极参加保钓活动,要说有罪,这也是政府方面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