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日电)资诚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反避税机制是未来所得税法研议修正的重点,未来企业盈余留在海外,也可能被课征营所税。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发新闻资料指出,财政部近期召开研商“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会议,修法内容将对各种企业税赋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其中,反避税机制将是未来修法的重点。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廖烈龙表示,反避税机制有两大规范,包含防杜企业在租税天堂国家设立纸上公司,将盈余留在海外以规避税赋,拟制定受控外国公司(CFC)的反避税条款,避免企业利用海外公司避税。
廖烈龙表示,其次是增列“实际管理处所”规范,也就是外国公司被认定实质管理处所在台湾境内的话,等同于境内的营利事业,将课征营利事业所得税。
廖烈龙说,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对企业税赋产生重大影响,建议企业注意最新修法动向,及早进行公司税务治理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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